汽车圈
  • 新闻焦点
  • 消费报告
  • 维权通道
  • 有事郝说
  • 315消费论坛
  • 关于我们
  • 暴雨车库被淹,究竟谁来负责?
    时间:2022-03-05 14:24  来源:汽车圈  作者:笃志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日即将来临,不少新闻媒体加大了消费维权线索的征集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司法部门的裁判则更有力度。介绍一些司法机关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案例,供各位参考。

    案例故事依据河南省各法院申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3·15案例奖的申报材料编写。

    遇暴雨车辆在地下停车场被淹,该如何赔偿? 

    暴雨频发的夏季,业主在地下车库存放的车辆被水浸泡遭受的损失该由谁负责呢?

    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会认为这是不可抗力的原因不承担责任,而让车主去找保险公司索赔车损险。没有投保此险种的车主,大部分情况下就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了。而下面这个案例,经过法院的一审二审再审,几经周折,最终车主获得了较高的赔偿,消费者可以做为参考。

    新乡的赵先生2016年向物业公司租用了地下车位,后新乡市发生了特大暴雨,雨水灌入地下停车场,导致赵先生的车辆被淹,经司法鉴定,车辆损失为82450元,产生鉴定费3500元。

    赵先生在和物业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赵先生的损失。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赵先生车辆17000元的损失。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驳上诉,维持原判。

    赵先生不服,进而向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指令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经新乡市人民法院再审后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和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由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各赔偿赵先生车辆损失25785 元;共计51570元,并退回车位租赁费和门禁钥匙的费用。

    赵先生坚韧不拔的精神最终得到了合理的赔偿,法官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呢?

    法官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暴雨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可抗力进而导致物业无需负责。

    如果物业公司及时做好了防汛预警,摆放沙袋、实施了人工泄洪等防汛应急措施,并及时提醒业主,尽到了安全提示、通知义务,在事后尽到必要的补救义务,发现地下停车场进水后及时采取了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则物业公司就不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在暴雨发生前、中、后,业主未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停放车辆,或是未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要求停放车辆,或是未积极配合物业公司采取减损措施等,其自身存在过错,就只能自己承担相应的损失。

    在赵先生此次事件中,法院事后查明物业公司在暴雨发生前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或救助措施,造成赵先生车辆被淹,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同时,该地下停车场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问题,开发商在地下停车场一侧系临时围墙而未完全完工的情况下即将该地下停车场交付使用,该临时围墙在暴雨中倒塌导致更多的雨水灌入地下停车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赵先生在较长的下雨时间内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害产生,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亦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最后法院判决赵先生、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均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法官提示:虽然不可抗力有时可以作为免除责任的事由,但也需要严格的认定条件。一般在暴雨来临前气象部门都会提前发出暴雨预警,如果物业公司事前采取了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业主,事发时也采取了抢险措施,那承担的责任可能就大大减少。

    因此物业公司应在平时对安全设施加强排查、定期维护。同时,还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准备与演练,做到暴雨前后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并及时与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迅速联系车主转移车辆,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止损,共同化解水淹车问题,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如果遇到此种事情,业主该如何维权呢?一般来说如果业主购买了车损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没有车损险的业主车辆损失,如果是开发商对车库的建造、排水、防水工程建设不合理等导致的,可以向开发商主张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是物业管理失职,或未尽到相应义务,则应由物业公司承担部分责任。此时建议业主先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则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汽车圈大事小事天下事,有事郝说!
    最新资讯
    热门排行
    电话:010-66668888
    邮箱:haoqingfeng10#126.com (将#改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冠城名敦道7号楼1804室
    Copyright © 2002-2011 汽车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5087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