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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排污费该不该征 再引发各界热议
    时间:2013-06-20 11:45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佚名

          一则“政府正在酝酿针对汽车尾气排放征收排污费”的消息,连日来再度让整个汽车业神经紧绷。
     

          相关报道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近日开始向相关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尽管送审稿规定车辆行驶欧诺挠λ拔廴疚锖投氧化碳免征环保税,但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在立法说明文件中提出:“应实施对其征收排污费,并优先将占机动车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车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
     

          对于征收排污费,相关部委称主要目的是“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不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此公开表示反对,并称我国汽车税费已经偏高,而同样持反对意见的还包括广大车主。
     

          其实,汽车排污费在国内并非首次讨论,只不过每次讨论的名称不一,比如环境税、排放税之类等等。早在1998年,发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就曾联合在杭州、郑州、吉林三城市进行过机动车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后因遭遇政策、法律法规尴尬,不得不在2003年停止试点。
     

          而近来各地日益增多的雾霾天气,让不少地方政府再次将向机动车征收排污费纳入议事日程。有消息称,排污费很大可能先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试点,再逐步推广至全国。
     

          根据环保部今年发布的《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2年,地级以上城市中,43个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超标,占比13.2%;186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占比57.2%。

         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排放的PM2.5占PM2.5排放总量也将近一半,是导致城市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也是导致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支持征收相关费用被再次重提,目前基本上与环保,尤其是日益加重的空气污染有关。
     

         一些环保专家认为,开征汽车排污费,符合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原则。
     

         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认为,机动车的数量今后还会提高,限制使用肯定不行,但可以征收相关税费。“如果你的车排放量大,油耗高,就应该多交排污费。而对于混合动力车、纯电动汽车就不应该征收任何费用。”
     

          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员许文则建议,一是将上收的汽车排污费用于补贴公共交通系统,或设立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二是将开征汽车排污费与其他领域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同步推进,在不恶化企业运营环境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税制的绿色化。
     

         然而,此举遭到汽车业界和很多车主的反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认为,现有的税收渠道里已经有了减少石油消耗,减少排放的作用。而且,与外国汽车产业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相比,中国汽车产业税负已经偏高,从消费税到车辆购置税再到车船税,压在汽车上的税费负担已经很重了。“从维护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角度,我们反对。”
     

          有汽车业界人士分析指出,在公共交通系统无法普及时,征收排污费并不能减少机动车保有量和出行量。由于大型城市的汽车消费存在刚性,无论是限行、限号、限购、限签还是开征汽车排污费,都无法让城市的天空变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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