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沃尔沃汽车、吉利汽车和领克汽车同属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新成立的合资公司总部将设在中国,并在瑞典哥德堡成立子公司。沃尔沃汽车和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将各自拥有该合资公司50%的股份。 沃尔沃汽车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汉肯∙塞缪尔森(Håkan Samuelsson)表示:“通过技术共享实现规模效应是汽车行业的惯例,我们很高兴能与吉利达成新的技术合作协议,这将帮助沃尔沃汽车大力推进下一代电动汽车技术的开发。 根据许可协议,共享技术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仍属于开发方,但沃尔沃汽车、吉利汽车、领克汽车都有权使用这些技术。根据成本分摊协议,未来各方可实现模块化平台及其他技术的共同开发和共享。主导开发的公司方将持有这些技术的知识产权,同时其他集团子公司亦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这次合作也涵盖未来电动汽车零部件的开发,比如蓄电池、电动机、电池充电系统等。这也必将增进集团子公司间的协同合作。 此前,沃尔沃汽车和吉利已经在CMA中级车基础模块架构实现了技术共享。领克汽车以及沃尔沃汽车即将发布的40系汽车都出自这一平台。 ![]() 沃尔沃汽车同时宣布将入股领克汽车,这意味着未来领克品牌的发展必将受益于沃尔沃的技术优势。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沃尔沃汽车和吉利汽车将共同拥有领克汽车的股份。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表示:“吉利控股集团内部的协同合作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通过共同开发、共享前沿技术和联合采购,公司旗下各品牌将在保持独特定位和差异化配置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规模效应,并按照各自的标准和特色满足不同细分市场用户的需求。” 上述交易以相关协议和有关政府部门的批文为准。 (责任编辑:笃志) |